一、高水平运动队厦门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了推动厦门大学竞技体育的发展,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根据厦门大学高水平体育运动队的需要,年我校将继续通过专项体育运动水平、身体素质和文化课综合考核的方式,选拔具有体育专长的考生。(一)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注:我校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45人,公示入选资格人数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实际生源情况调整各项目招生人数。(二)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1)足球项目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者,需获得全国比赛前六名的成绩(含在高中阶段获得下列比赛成绩:全国U系列足球锦标赛、全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总决赛、全国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2)棒球项目获得二级运动员证书者,需同时为全省比赛前四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队伍中的主力队员。(如果参赛队伍不足8支,则减掉比赛成绩最后的2支队伍后计算(如参赛队伍为6支,则只认可前4名的成绩。下同))。报考A类考生需获得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证书并且同时为全省比赛第一名或全国比赛前六名队伍中的主力队员(以官方比赛数据为准)。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其中,棒球项目需获得全国一级运动员(含)及以上证书并且同时为近三年全国赛前八名队伍中的主力队员,如果参赛队伍不足9支,则减掉比赛成绩最后的2支队伍后计算。特别提示:1.足球项目:(1)已注册不能参加大学生比赛的考生不接受报名;(2)不接受通过足球五人制比赛获得运动员等级证的球员。2.篮球项目:(1)不接受曾经是或目前仍属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队正式的在编运动员;(2)不接受凡在中国篮球协会注册的球员以及曾参加全国U19、U21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球员(以秩序册为准);(3)不接受通过篮球三对三比赛获得运动员等级证的球员。3.棒球项目:考生报考的守备位置应与技术统计分析报告对应场次比赛中的守备位置相同(以官方比赛数据为准);考生需提供省级(含以上)比赛(运动会)的技术统计分析报告。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学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部门协助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考生所持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需对应一致)。若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队测试,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方可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注:①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可报A类,并参加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公示为A类的考生名额不超过本年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总人数的20%。②具备以上报名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B类。③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报小项。④我校年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统一在行*管理专业就读。该专业在“3+1+2”模式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为首选科目不限、再选科目必须选考*治。(三)报名办法1.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要求的考生,请于年12月20日—年12月29日下午17: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