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驾燃油助力车酿事故被拘役(图)
漫画:王峰2013.1.10 多云 周四 迎泽区法院 法官提醒,无证驾驶超标助力车上路已构成违法,一旦醉酒驾驶,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女姓杨,太原人。2012年7月12日17时许,杨应朋友之邀到饭店“小酌”。其间,家人打来电话,说有急事让她回家一趟。“酒后骑车不是多大个事儿,我又不是开车,就算碰见交警也没事。”杨不听朋友劝告,骑着一辆无证无牌的燃油助力车离开了饭店。然而,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走竟然铸成大错。
杨事后回忆,当时她沿着滨河东路由南向北走,行至康乐街口时突然驶来一辆轿车,她因醉酒反应不及,操作不当与轿车相撞,当场受了伤。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受伤的杨满嘴酒气,后经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血液中的酒精浓度含量为105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而经车辆技术鉴定,杨所驾驶的所谓燃油助力车,各项指标均远远超过了国家标准。根据国家认证监督委员会的批复,这辆燃油助力车“产品名称虽然标注为助力车,但其排量、最高时速、净重、骑行功能超过国家标准,属于摩托车。”杨的这次醉驾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最终,法官审理后认为,杨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在交通高峰期的道路上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并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其拘役3个月,罚金5000元。